来源:水母真探社;作者:水母真探
这两天,律师圈里的个别人非常兴奋,不停叫嚷着“共和国十三位律师”遭到“广西政法委和派出所的非法拘禁”。
尤其是这张在派出所门口拍摄的照片,流传在各个律师群里:
某些律师如同打了鸡血一般,把图里的这群十三...十三个律师,标榜成了“为法治和正义”而战的“共和国律师”。这帮在网络上咋咋呼呼、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的律师,到底要搞什么事情呢?我们先来看一张图片:图中戴眼镜穿蓝色横纹衬衫、被一群人紧紧抓住胳膊的,是广西政法委的工作人员。而抓住他胳膊的这群人,就是标榜为“正义而战”的“共和国十三律师”。2020年10月23日下午,“共和国十三律师”跑到广西省政法委,嚷嚷着要见领导,要“反映诉求”。被现场的工作人员拒绝之后,这群家伙赖着不走,嚷嚷着“我是律师”,要求必须反映诉求。最终,现场的工作人员报警,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进行口头传唤,将这群人带到派出所,批评教育后释放。随后,就有了本文开篇的第一张照片,水母用上海话为这张照片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:《十三点》。
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,但是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情况在于,所有在网络上声讨当地政法委和派出所的文章和帖子,都避而不谈一个关键问题:这13个律师当天跑去政法委,到底是要反映什么事情?全篇只轻描淡写了一句“律师仅仅是来反映问题”,但是却避而不淡究竟是什么问题。他说13名律师“在广西政法委反映玉林一个传销案件存在的问题”。以这些律师的尿性,他们当天如果真的是去反映一起“惊天冤案”、为民请愿、为受害群众讨说法的事情,那绝对不会在后续的网络炒作中避而不谈、轻描淡写、一笔带过的。这个问题要真是能够摆上台面,他们岂有不好好利用和炒作之理?不谈本质事情,只嚷嚷“律师被派出所带走”,这其中要么是有鬼,要么是他们自己心虚。嘻嘻,话都说到这儿了,水母也不卖关子了,大家请看其中一名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表的声明,水母用红色方框为大家圈出了核心答案:没错,涉案金额高达43亿,导致3万多名群众受害的“广西玉林斑美拉传销案”。
别误会,当天这十三个律师,不是去替那3万多名受害群众喊冤的。恰恰相反,他们是去替非法获利了整整13.6亿元的传销组织头目要求减刑的。好了,各位现在明白,这些人为什么在网上避而不谈案件本身了吧?首先,传销咱们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,无数受骗上当陷入传销陷阱的群众倾家荡产。接下来我们欣赏一下这款用于传销的产品:“斑美拉”。那么这款产品的效果如何呢?各位请看使用过这款产品的女网友们是怎么说的吧:
于是问题来了:用这样一款害人的产品搞传销,非法获利13.6亿元、导致3万名群众财产被骗、大量女性面部肌肤受损甚至毁容的传销头子,到底冤在哪里?值得你们集结13个人冲进政法委搞事情?你们的自信和优越感是从哪里来的?既然你们那么喜欢上网发帖,为何不将你们觉得冤屈的证据摆出来,和广大网友们倾诉一下呢?你们不是要博取同情吗?说啊,到底冤在哪里?看看能否引起大家的同情?抛开“为传销头子辩护”的天然道德劣势不说,哪怕你们真觉这些传销头子被“判有期徒刑12年至2年不等”太重了(水母个人认为判得太轻了),难道真的只有冲进政法委搞事情一条路了吗?请问,你们作为职业律师,案件的正规申诉途径和救济途径有哪些,你们自己心里没点数吗?跑到政法委干什么呢?哪怕真的只剩下找政法委领导一条路了,为什么要纠集13个人呢?反映问题需要13个人吗?啧啧啧,你们究竟是抱着什么目的去的,你们自己心里没数吗?因为,要想利用炒作话题来达到干预司法的目的,你们要拥有一个先决条件:道德制高点。在律师圈子里自嗨可以,但是水母想要告诉你们,律师队伍里,眼睛雪亮并且充满正义感的律师有得是。因此,你们的这件事情,哪怕在你们律师圈子里,也并没有得到一致认可。1:同样是律师,为什么有的律师选择挺身而出去为那受害的3万群众维权,而你们却选择给传销头子辩护?你们所谓的“杀人犯也有辩护的权利”,放到这个案子里,真的那么理直气壮吗?你们去为传销头子辩护,动机究竟是为了钱,还是为了“司法的公平正义”,你们自己心里没数吗?2:这群非法获利13.6亿元,开豪车住豪宅的传销头子,到底许诺给你们多少律师费?如果水母提问之后你们拒绝回答,水母不会抓住你们的胳膊非要你们回答、甚至还在派出所门口“光荣”合影。我没那么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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